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规〔2023〕1号)、《阳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阳光学〔2024〕23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每年春季学期须在前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核认定,并同步调整国家助学金发放等级,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调整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5日。
如有疑问,请于4月15日17:00前向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反映。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结果公示名单(含退役士兵)
阳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