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6年7月对2026年度本科毕业生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主修专业王泰龙等35位同学、辅修专业范琪镁同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拟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将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2日20:00至2026年7月13日20:00。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可向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反映。